工作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4.01  基层组织建设部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团工委,一汽集团团委,扩权强县试点市团委,直接联系团组织团委:

现将《吉林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共青团吉林省委

                             2015年4月1

吉林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        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和《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中青发〔20141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吉林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基础工程,是引领和统揽共青团全部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履行团的组织职能、实现团的组织使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青年、做青年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青年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基层团组织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千方百计为青年排忧解难,不断增强党对青年的凝聚力、青年对党的向心力、共青团的影响力,带领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三)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团员、服务基层团干部。服务大局,就是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服务青年,就是围绕当代青年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青年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维护青年利益。服务团员,就是要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团员,尤其是帮助生活困难的团员和流动团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团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团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内在动力。服务基层团干部,就是团的领导机关要引导广大基层团干部在同青年人打交道、投身基层实践扎扎实实做工作的过程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储备知识、砥砺品质、练实本领。

(四)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要实现五有目标:一是有坚强有力的服务力量,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服务队伍;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能发挥表率作用的团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等骨干服务队伍;三是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和平台,打造贴近基层、贴近青年、贴近需求的工作抓手,建设分布合理、功能实用的综合阵地;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五是有团员青年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青年欢迎、青年受益、青年认可的实际成效。

二、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服务功能。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在深化现有服务品牌和项目的同时,根据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团员青年的特点,找准重点方向,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形成持久有效的社会功能。

农村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以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以下服务功能:一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的作用,帮助农村团员青年解决生产、生活、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引导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以乡镇团委、村团支部和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为核心,组织各类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骨干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妇女儿童维权、照顾农村孤寡老人等志愿服务。三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要围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组织农村青年通过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营相结合等形式,为农村青年开辟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增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功能。

社区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要围绕服务创建“幸福社区”和省委“五有一创”工程,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服务内容,突出以下服务功能:一是全面开展志愿公益服务活动,调动社会资源,在社区内广泛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法律服务、妇女儿童维权、残疾人康复照料、卫生清扫等各类形式的志愿服务,传递青年正能量。二是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依托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为辖区青年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技能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创建高质量就业创业示范社区。三是孵化青年社会组织,引导推动青年社会组织深化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在扶助弱势群体、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维护公平正义、建设生态文明、传播公益理念等方面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

企业服务型团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学习成才、文化生活、权益维护搞好服务,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青年职工提高素质和岗位技能,推荐优秀青年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为企业发展作贡献。

学校服务型团组织要围绕思想引领、学习成才、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帮扶搞好服务,通过建立服务组织、活动阵地、学习小组,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体育锻炼、骨干培训、志愿服务等,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机关服务型团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团员青年制度,推动机关团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事业单位服务型团组织要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激发团员青年和各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推动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型团组织要围绕凝聚青年、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通过对青年的密切联系和有效服务,激发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正能量。

各领域服务型团组织都要把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

(二)健全组织体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团组织建设,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相统一。在巩固和活跃学校等传统领域团建工作基础上,抓住团建的薄弱环节和覆盖青年的关键点,拓展新兴领域团建,探索和加强非公企业团建、青年社会组织团建、行业团建、驻外团组织建设、农村合作组织团建、互联网团建、校友会团建,大力推进区域化团建,建立与青年流动、分布特点相适应,覆盖广泛、运行有效、充满活力的组织体系,做到凡是有团员青年的地方都有团的组织体系延伸,都有团的服务工作。要把规范基础团务作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完善和发展团员证制度,加强团籍日常管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改进“推优”入党工作。

(三)建设服务队伍。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作风养成,帮助基层团干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密切联系青年、真心服务青年。深化高校团干部基层挂职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团干部力量。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做好团员发展和团员管理工作,强化团员先进性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成为服务骨干。加强基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构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大力培养和使用各类青年服务人才,壮大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整合大学生村官力量,积极引导青年志愿者参与,夯实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骨干力量。

(四)打造服务项目。紧密围绕青年新需求,依托“团建基础工程”“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青年创业创新工程”和“智慧共青团”信息化项目,形成和巩固一批贴近青年实际、具有独特和持久社会功能、运行机制相对完善的服务项目。要持续深化服务品牌,围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深入推进促进青年创业就业、青少年科技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围绕服务困难青少年群体,“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程”“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等项目;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青年文明号创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各地区、各系统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谋划和实施各具特色的品牌服务项目。

(五)建设服务平台。依托社区、村党建阵地建设吉青家园,使吉青家园成为团组织联系青年的重要组织依托、整合社会资源的重要工作载体、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空间,为青少年提供持久、有效、广泛的服务,推动团的组织网络、形象标识、工作力量、服务项目在青少年身边实现有形化、日常化。

(六)构建服务格局。以团组织为核心,既要“眼睛向内”,注重挖掘、整合和配置好团的内生资源,带动团属社团、企事业单位和青年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团属阵地率先向团员青年开展免费或优惠服务项目;更要“眼睛向外”,争取和协调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鼓励团员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组织引导全体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类青年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开展服务,引导青年参与服务、自我服务、互相服务。

三、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的方法举措

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战线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团省委成立全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总体规划、整体推进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相关战线具体负责本战线服务职能的推动落实和督促指导。在此基础上,制定吉林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试点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工作督导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确立相应主责部门,建立主责部门牵头、各战线分工负责、基层团组织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全团上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试点机制工作内容

1.组织部

做好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能,与各战线部门协商制定各领域工作推进计划,重点研究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各战线部门、地方团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制度,整体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工作。

2.城市青年工作部

负责100个城市社区吉青家园试点工作。

一是指导社区吉青家园试点开展好志愿服务、青年就业创业、青年社会组织孵化等工作,推动“戎青贷”政策落实,为城市创业青年和复员军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结合企业特点和共青团工作特点,组织国企和非公企业团员青年结合生产经营、学习成才、文化生活、权益维护等深入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全面活跃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三是结合机关共青团工作特点,健全完善机关团员青年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入社区开展“一对一”自愿结对帮扶活动。四是结合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作特点,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引导事业单位团员青年深入社区,做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拓展公益服务领域,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3.农村青年工作部

负责60个行政村(屯)吉青家园试点工作。

一是指导村(屯)吉青家园试点重点做好助推新农村建设、深化志愿服务、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推动“戎青贷”政策落实,为农村创业青年和复员军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助推农村深化改革,以乡镇团委、村团支部和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为核心,做好培训宣传、政策解读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三是在村(屯)吉青家园试点抓好生态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凝聚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四是加强农村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农村团员青年业余文化生活。

4.研究室

负责拟定吉青家园试点工作建设调研课题,搜集整理其他省份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组织人员采取蹲点、调研等形式,深入一线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团员青年的新想法、新动态,摸清试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为试点工作的推进和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5.宣传部

为每个吉青家园试点培训3名网络宣传员,组织吉林好青年,通过报告、宣讲、座谈等方式,深入到各试点开展160场以上青春故事分享会,在每个试点至少举办1场“青年讲坛”和1场“精品文化惠青年”活动。

6.统战部

指导青年社会自组织开展好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结合“青联委员县区行”、“走进青年 携手圆梦”、“青联委员公益行”以及“中国梦·青年行”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组织青联委员、企协会员深入到吉青家园试点开展困难青少年救助帮扶工作。

7.学校部

指导高校、中职、中学开展好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并重点抽调学校战线科技、金融、法律、农业、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专家、优秀志愿者骨干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服务团队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年深入100个社区吉青家园试点和60个村(屯)吉青家园试点服务不少于2次,为吉青家园试点工作提供人才和人员支持。

8.少年部

在吉青家园试点所在社区和村(屯)配套建设“吉青·红领巾之家”教育实践平台,完善阳光诚信超市、爱心义卖吧、阳光维权岗、心理咨询台、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台、雏鹰章兑换区等功能,开展好“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队日教育活动和全省少先队工作者“依法治国”主题教育活动。

9.权益部

承接省政府青少年事务工作,组建300人的专业青少年社工队伍,在160个吉青家园试点所在社区和村(屯)建立“青少年维权岗”,重点开展青少年维权、阳光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

10.志愿者工作部

20个吉青家园试点配套“七彩小屋”和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资源,组建不少于50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吉青家园试点开展各类志愿服务。

(二)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内容

由团省委书记任主任,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各领域吉青家园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有关情况,就各领域吉青家园建设具体事宜进行协商讨论。在定期会议之外,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召开有关协调会议。

(三)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工作内容

各战线部门应根据吉青家园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每月工作推进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试点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各战线部门、各市(州)团委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交本领域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总结报告,由组织部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形成关于全省试点工作的整体评价报告,上报党组和团中央。

吉林省吉青家园建设的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15年底,实施“吉青家园”建设工程,将试点建成示范点,全省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吉青家园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建立健全以团员青年需求为导向的团组织运行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服务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上级团组织服务下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团组织和团干部服务团员青年,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共同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工作格局。第二阶段,到2016年底,实施“吉青家园”提升工程,提升“吉青家园”平台服务功能,有60%的基层团组织建成吉青家园,在各领域创建一批符合先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条件、服务成效明显、广大团员青年公认的吉青家园省级示范点。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实施“吉青家园”完善工程,使吉青家园成为我省基层团建工作的响亮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服务特色鲜明的吉青家园示范群。在此基础上,将“吉青家园”做法在全省推广,全面推开。

四、组织领导

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地、各单位要在积极争取将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纳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每年2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制度性安排,加强系统指导,激发基层团组织内生动力,形成推进吉青家园建设的整体合力。团省委将为每个单位配套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资源,市县团委按1:1比例配套工作资源。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直属团委、县(市、区)团委负责同志为吉青家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其他领域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统筹,建立主责部门牵头、各战线分工负责、基层团组织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市级团委要认真制定本地区吉青家园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月度工作推进表,并于420日前上报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秦岭,联系电话:0431-81978659)。各直属团委、各县(市、区)团委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探索创新,破解工作难题。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其他领域基层团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举措。同时,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勇于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各地、各单位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吉青家园建设,引导基层团组织把服务作为基本职责和自觉追求,加快工作重心转移、工作方式转型,凝聚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要结合实际,找准影响和制约服务功能的突出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组织领导、资源手段等方面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四)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考评检查。团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各市级团委、直属团委、县级团委要努力推动将吉青家园建设纳入本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考核内容,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领域考核办法,建立并落实各级团组织书记基层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团省委将各地、各单位吉青家园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吉青家园建设的浓厚氛围。团省委将适时评选发现各地、各单位先进典型,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各类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将各地、各单位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择优向省委和团中央推报。

附:1.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2015-2017建设计划

2.吉青家园建设规范(试行)

3.吉青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

2015-2017建设计划

一、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建设目标

吉林省吉青家园建设的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15年底,实施“吉青家园”建设工程,将试点建成示范点,全省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吉青家园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建立健全以团员青年需求为导向的团组织运行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服务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上级团组织服务下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团组织和团干部服务团员青年,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共同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工作格局。第二阶段,到2016年底,实施“吉青家园”提升工程,提升“吉青家园”平台服务功能,有60%的基层团组织建成吉青家园,在各领域创建一批符合先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吉青家园)条件、服务成效明显、广大团员青年公认的吉青家园省级示范点。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实施“吉青家园”完善工程,使吉青家园成为我省基层团建工作的响亮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服务特色鲜明的吉青家园示范群。在此基础上,将“吉青家园”做法在全省推广,全面推开。

二、构建专兼职结合的骨干工作团队

努力形成总干事+专职社工+志愿者的吉青家园骨干工作团队。

1. 吉青家园总干事应由街道(乡镇)团委负责人或社区(村)团委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吉青家园的相关事务。

2.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为每家吉青家园至少配备1名专职青少年社工,通过专业方法开展青年社会工作。

3. 立足吉青家园,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发掘和培育热心的志愿者协助开展工作。

4. 逐步完善针对青少年社工的管理、督导、培训和服务机制,不断提升青少年社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培育、引进、孵化一批青少年社工机构,培养一批有吉林特色、高水平、专业的青少年社工,研究出台促进青少年社工发展成长的激励政策。

三、开展满足青年成长需求的各类活动

1. 以青年的发展和需求为导向,设计统分结合的项目体系,不断活跃吉青家园。每家吉青家园每年开展活动的次数不少于12次,每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主要包括新青年城市体验、学习培训、交友联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

2. 通过各类活动,把吉青家园打造成地域性青年活动平台,为青年的成长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并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年思想行为动态和意愿诉求,畅通表达渠道,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青年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思想引领,动员组织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引导青年成为正能量的发现者、表达者和放大者。

四、培育孵化各类青少年社会组织

1. 加强吉青家园自身建设,适时成立青年联合会,把吉青家园建设成基层青年组织。加强对吉青家园联系、指导和支持。

2. 发挥吉青家园贴近青年的优势,有效组织青少年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积极培育立足兴趣爱好、乡情乡缘、同类行业等类型的青少年社会组织,努力把吉青家园打造为培育孵化青少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型”基层平台。加强对青少年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大对青少年社会组织的骨干培训,凝聚一批青少年社会组织领袖,有效提升各类青少年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完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机制

1. 健全吉青家园领导协调机制,把吉青家园建设纳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市、县两级团委争取将吉青家园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3. 研究制定《吉青家园工作指南》、《吉青家园专职社工培训大纲(教材)》等。

4. 规范全省吉青家园统一形象标识,形成整体宣传形象。


附件2

吉青家园建设规范(试行)

一、为青年开展活动提供所需的场地和基本设施。

二、在吉青家园显著位置悬挂团省委统一发放的吉青家园铜牌。

三、建立“总干事+专职社工+志愿者”的吉青家园骨干工作团队,即1个专职团干部+领导机关干部、社工、五老+N个志愿者。社区团委负责人负责本吉青家园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扩大吉青家园在青年中的影响,在活动场地内通过不同形式公示本吉青家园简介、人员信息、活动预告、活动展示等内容。

五、配备吉青家园书报架,为青少年学习订阅购买报刊、书籍,为青少年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文体用品。

六、设立青年信箱,用于收集汇总青年各方面诉求和动态。

七、收集汇总的青年诉求和动态等工作信息,应及时上报所在县级团委。

八、活动预告和活动信息要及时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发布。

九、根据吉青家园特点和青年需求,设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现青年活力与特点的活动。

十、总干事、干事要加强学习,提高针对青少年开展活动和工作的能力,提升吉青家园服务水平。


附件3

吉青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

牟大鹏  团省委副书记

 

    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生存  团省委研究室主任

李忠双  团省委组织部部长

    团省委统战联络部副部长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任贵彤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周海伦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马铭蔚  团省委少年部副调研员

    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

    团省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组织部副部长

    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裴育石  团省委事业发展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