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社会联络工作
关于推荐第八届“母亲河奖”候选名单的通知

2017.07.20  社会联络部
各市(州)团委、高校团委,长白山开发区团委,团梅河口市委、团公主岭市委:
    按照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表彰奖励为保护母亲河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共青团吉林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八届“母亲河奖”候选人及候选单位推荐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及名额
各单位推荐的第八届“母亲河奖”候选名单有4类:一是面向个人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推荐名额1个;二是面向青少年集体及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社团)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推荐名额1个;三是面向新闻媒体(传统媒体或新媒体)设立“母亲河奖”绿色传媒奖,推荐名额1个;四是面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设立“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推荐名额1个。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评选中,候选个人或候选集体(组织)负责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且3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主体,或者候选集体(组织)的主要服务对象为青少年。绿色传媒奖、绿色贡献奖评选不受此年龄限制。
3.须是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4.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一定代表性或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5.往届获奖者不再参与评选。
(二)分类标准
1.“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或组织负责人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1)长期从事或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特别是在保护江河湖泊、绿化国土等领域有较大贡献;
(2)倡导绿色生活,具有较强的公益意识、责任意识,能够带动青少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3)从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在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领域成效显著;
(4)在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特别是能影响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宣传实践。
2.“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青少年集体或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社团)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1)积极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教育、环境监护、资源节约等活动,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
(2)发起的生态环保项目或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
(3)组织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为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3.“母亲河奖”绿色传媒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及其频道、专栏,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微信、微博以及其它新闻媒体)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传媒奖。
(1)常态化宣传、推广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承担生态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推动者、守护者角色;
(2)及时、全面、客观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发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环保论坛、学术交流、公益项目等,正确引导舆论;
(3)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为倡导、宣传、推动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4.“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1)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 
(2)从事绿色生活、绿色文化等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引导绿色风尚,社会影响广泛;
(3)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积极捐助、支持保护母亲河行动及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
三、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25日-8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层层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寻找发现身边的“绿色卫士”先进典型,发掘他们身上的生动故事,采集他们的先进事迹材料。
(二)推选报送阶段(2017年8月16日-10月15日)
各单位请参照全国“母亲河奖”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绿色卫士”“绿色团队”等奖项的评选标准,自乡镇一级逐级开展推荐工作。各高校团委可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1名“绿色团队”人选。10月15日前,各单位请将相关奖项的推荐表、申报事迹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团省委社会联络部。申报事迹材料须采用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反映候选人(集体、组织)事迹;同时报送5张能反映事迹内容的电子版彩色照片(像素不低于1024×768)。
(三)审查推荐阶段(2017年10月16-10月26日)
推选工作完成后,团省委社会联络部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择优报团省委书记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将于10月26日前推荐至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由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评委会最终确定获奖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母亲河奖”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设立的权威奖项。各单位要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二)公开推选,广泛动员
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选的先进典型事迹真实,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要广泛动员各级各类青少年环保组织及爱心企业、社会媒体参与评选。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加强对推选过程及评选结果的宣传推介,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 系 人:刘伟胜
联系电话:0431-85876612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
          团省委社会联络部412室
电子邮箱:tswshllb@yeah.net

附件:
1. 第八届“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推荐表
2. 第八届“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推荐表
3. 第八届“母亲河奖”绿色传媒奖推荐表
4. 第八届“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推荐表
5. 第八届“母亲河奖”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吉林省委社会联络部
                        2017年7月19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