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青·红领巾
关于转发《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2018.02.02  少年部

各市(州)少工委,省直团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团工委,团公主岭市委,团梅河口市委,省少工委直接联系校:

    现将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附件: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