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吉林省“青春有约”
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项目的通知


2018.03.12  管理组

各市(州)、县(市、区)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委、一汽集团公司团委,团公主岭市委、团梅河口市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要求,引导各级团组织加快培育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形成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整体态势。按照团省委“项目化、功能化、品牌化”工作思路,现面向全省各级团组织、各相关单位征集2018年度吉林省“青春有约”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度吉林省“青春有约”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活动

二、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团组织、各相关单位

三、立项条件

1.定位准确。服务人群以未婚青年为主要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内容聚焦在婚恋价值观引导、婚恋心理行为辅导、单身交友联谊相亲、婚介婚庆婚姻服务等领域。

2.导向积极。工作内涵、实施过程体现并倡导健康向上的婚恋观,项目载体、项目形式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3.特色鲜明。项目设计契合本地区本行业青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内容具体,形式生动,成效明显,参与途径便捷,受到青年欢迎,具备一定品牌效应。

4.机制完备。社会动员和青年参与机制、工作持续运行机制、信用认证机制、过程性工作规范等健全完备。

5.便于借鉴。项目服务功能、运行模式、形式设计等操作性、实效性强,工作体系较为完整,可为各级团组织借鉴;或项目在某些领域的探索具有创新性和先导性,为青年婚恋交友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四、项目流程

1.立项申请(3月26日—4月13日)。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通知,认真研究、理解项目内容和要求,细致填写《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书填写内容不完整、格式不正确、态度不认真、不按时申报的不予立项。

2.审核立项(4月14日—4月20日)。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投票,依据票数高低,确定3个活动项目立项。

3.经费拨付(4月21日—4月27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将对3个立项成功的活动项目,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共计10万元,分两批拨付。经审核立项后,项目申报主体需与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签订工作项目协议书。签订后,进行项目经费80%的拨付。

4.项目实施(4月28日—9月30日)。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工作协议书有序推进工作。于9月30日前,报送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项目结项申请报告(附件2)。

5.项目验收(10月1日—10月31日)。吉林省吉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对项目最终完成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确认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项目预设的程序和内容,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并对项目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评估合格后,拨付尾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青春有约”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项目是吉林共青团服务我省青年切实需求的特色品牌,同时具有标杆引领作用。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抓手,推动全省服务青年工作的共同提升,务必精心组织此次申报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项目申请书》。

2.务实服务,注重实效。申报主体要综合、充分考量项目实际,根据区域内、本行业单身青年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婚恋交友工作,搭建和拓展服务阵地,为青年交友、婚介、婚庆等提供优质服务;务必保证按照《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内容项目化管理办法》(附件3)中的内容和要求,定期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严禁抄袭、造假,如发现相关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申报主体要充分发挥各地网站、自媒体、广播电视等传媒资源,结合“青年之声”平台,发布项目的相关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把活动延伸到广大青年群体当中,动员更多的青年及各类组织参与到活动中来。

附件:1. 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项目申请书

      2. 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项目结项申请报告

      3.共青团吉林省委工作内容项目化管理办法

 

联系人:肖 姝

联系电话:0431-85876624

电子邮箱:jltswqnfzb@163.com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