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青少年
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团工委、一汽集团公司团委,团梅河口市委、团公主岭市委,各高校团委,各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青少年和共青团领域汇集,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20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本计划分为理论问题研究、青少年发展研究、青少年与共青团工作研究、中小学团队工作研究4类。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在课题指南(附件1)范畴内自主拟题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一个项目。课题申报须填报《立项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3、4),将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申报日期截止到2020年4月7日(星期二)16时,逾期不受理。
二、课题立项
《立项申请书》经初评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立项评审。立项评审包括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科学安排答辩评审工作。研究计划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经评选,重点课题将推荐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社科课题”)和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课题”)立项备选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如参评“省社科课题”,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得有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如参评“省教育规划课题”,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
三、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重点课题经评审,如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将提供3万元研究经费;如列入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将提供3000—5000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不提供经费。
四、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1.一般课题。于9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研究过程中课题组成员至少有一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为“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或推广运用(有实际应用的证明材料)。
(2)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1万字研究报告。
(3)调研报告。提供支撑研究报告的调研报告,除理论问题研究方向的课题外,原则上均需提供调研报告。
(4)成果提要。以政策咨询报告方式提供不少于3000字成果提要。
2.纳入“省社科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1年4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在研过程中课题组成员至少有一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3万字研究报告。
(3)调研报告。提供支撑研究报告的调研报告,除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方向的课题外,原则上均需提供调研报告。
(4)成果提要。以政策咨询报告方式提供不少于3000字成果提要。
(5)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纳入“省教育规划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1年4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必须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发展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正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报告。提供15000—20000字研究报告。
(3)调研报告。提供支撑研究报告的调研报告,除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方向的课题外,原则上均需提供调研报告。
(4)成果提要。以政策咨询报告方式提供不少于3000字成果提要。
(5)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吉林青年发展报告蓝皮书》等研究类出版物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扩大课题研究工作宣传面,广泛动员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建言献策。要鼓励团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团干部的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要协调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加强专家与团干部的配合,力争形成有实用性或突破性的科研成果。
2.注重质量。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
3.严格管理。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踪和了解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均不得超过15%。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计划课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省团校具体负责。
联系人:高 洋
电 话:0431-858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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