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中法委〔2021〕1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7〕34号)有关要求,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就共青团吉林省委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拟聘用律师事务所对团省委重要制度和重大决策审核把关,对涉及团省委相关工作的文件、章程、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提出法律咨询意见,解决机关日常法律需求。
服务期限1年。
二、征集资质
1.依法成立,具备提供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业绩优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3.办公地点在长春市内。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征集方法
本项目征集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工作业绩、诚信情况及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四、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100%合同款。
五、征集须知
1.对应项目需求,提供征集文件1份。具体包括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单位简介、工作业绩、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报价等情况说明。上述材料须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7月8日16:00前报送至团省委办公室413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571号。联系人:蔺菁,联系电话:0431-85876661。
团省委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