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下发的《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指引》,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结合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相关安排,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抽样检查等方式,对市级团委报送的评估材料进行了核验,综合确定了各县(市、区)改革综合评估等次。现按照有关规定,将省级团委评估为优秀的县级、市级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来电向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地处理。
监督电话:0431-85876607(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