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 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部门:管理组

各市(州)团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委、公主岭市团委、梅河口市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青年婚恋领域的工作安排,引导各级团组织加快培育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形成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整体态势,现决定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由各级团组织开展或主导的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的工作项目。

二、项目条件

1.项目以未婚青年为主要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围绕婚恋价值观引导、婚恋心理行为辅导、单身交友联谊相亲、婚介婚庆婚姻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

2.项目可由一家团组织或联合多个团组织、政府部门、其他群团组织、青年社团、社会机构等组织实施。由一家团组织作为申报主体(其他合作单位可列出),通过市(州)级团组织推报。

3.项目坚持公益导向、内容具体务实、运行机制完备,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项目已经实施半年以上,经常性、持续性开展,累计服务青年达200人次(含)以上,青年参与度、满意度、信任度较高。

三、推进步骤

1.征集推荐阶段

市(州)级团组织通过线上线下途径,面向基层广泛征集,充分掌握基层工作。根据项目示范性、实效性、持续性等进行审核遴选,并兼顾各项目工作内容、服务群体的多样性。由市(州)级团组织推荐1-3个项目,以市(州)级以下团组织策划和实施的项目为主。

2.审核遴选阶段

团省委对征集项目进行审核,并按以下标准择优筛选(1-5个推报到团中央):

(1)导向积极。工作内涵、实施过程体现并倡导健康向上的婚恋观,项目载体、项目形式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2)特色鲜明。项目设计契合本地区本行业青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内容具体,形式生动,成效明显,参与途径便捷,受到青年欢迎,具备一定品牌效应。

(3)机制完备。社会动员和青年参与机制、工作持续运行机制、信用认证机制、过程性工作规范等健全完备。

(4)具有示范意义。项目服务功能、运行模式、形式设计等操作性、实效性强,工作体系较为完整,可为更多团组织借鉴;或项目在某些领域的探索具有创新性和先导性,为青年婚恋工作提供了实践参考。

3.发布推广阶段

本次活动在“青年之声”、新华网、中国共青团网开辟专题网页,经团中央审核通过的项目将集中发布,并开通网友在线点评、支持网友免费下载等功能。团中央会将部分典型项目集结成册,供基层团组织参考;联合新华网、中国共青团网、共青团官微等进行重点推广或实地报道。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含项目申报表、文字介绍和照片(可视情提交项目介绍的PPT)。文字材料500字以内,以介绍具体做法、工作特色、运行机制、有形成果为主,内容真实、简练清晰。照片2-4张,需体现工作实施场景。

2.各市(州)级团组织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汇总并审核后,于7月15日前统一发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邮箱,同步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1. “青春有约”青年婚恋服务项目申报表

         2. “青春有约”青年婚恋服务推荐项目汇总表

联 系 人:肖姝

联系电话:0431-85876624

传真电话:0431-85876667

邮    箱:jltswqnfzb@163.com


吉林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