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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 部门:管理组
各市(州)团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委,团梅河口市委,各相关社会组织:
按照团省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者服务我省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增加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发展度高、示范性强的工作项目,团省委社会联络部决定面向全省征集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4 年 9 月—12 月
二、项目内容
共设项目经费 4.94 万元,以项目征集的方式,扶持 1 个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1 个,经费 4.94 万元。重点支持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实体化阵地建设,阵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青年志愿者,为志愿者提供会议培训、注册、咨询、项目对接、权益兑换、证明开具等服务,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7场的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培训、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提升工作及服务活动等活动项目。
三、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或各级团组织。
四、实施步骤
1、9 月中旬开始项目征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9 月 12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由团省委社会联络部部门研究决定,于 9 月下旬评审确定项目名单,签订协议并拨付款项;
3、10 月至 11 月为项目实施阶段;
4、12 月初开始项目验收评估,由各申报主体提供结项材料,未能结项的项目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或退返项目款。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切实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调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2.精心组织,按时申报。各地各单位要于 9 月 12 日前按要 求 报 送 项 目 申 报 书 ,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电 子 信 箱 :ychi0221@163.com,纸质版盖章后邮寄团省委社会联络部。
3.严格监管,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