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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部门:管理组
4月28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阿东主持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徐晓,书记处书记王艺、胡百精、胡盛、夏帕克提·吾守尔参加。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团中央直属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组织实施;全体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会议强调,要通过扎实深入学习《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学出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出规矩意识,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始终做到听党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规定,按规矩履职尽责。学出清正廉洁,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学出为民情怀,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帮助解决青年急难愁盼、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学出担当作为,积极主动履职,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提升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相结合,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学出朴素作风,自觉培养高尚情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保持共产党人的艰苦朴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树立良好作风形象。
会议要求,团中央书记处同志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基层党组织的学习研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条例》学习覆盖到每个党员干部,做到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团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有关同志参加学习。